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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来源于2022年申报通知文件)

发布日期:2023-02-13 作者:洛阳华和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依托单位为企业:

(1)具有独立研发中心,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位于县市的不少于2000万元)

(2)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

2、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

(1)近3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2)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

(3)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6项(其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地处县(市)、建有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能不间断运行开展研发创新工作,由县(市)推荐的,可直接申报。

(三)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五)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二、申报指标分配

(一)依托单位为高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4项,省特色骨干大学限报2项,其他高校限报1项。

(二)依托单位为医院的,省属医院各限报2项,其他医院限报1项。

(三)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限报1项。

(四)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上述材料均可通过河南科技网(https://kjt.henan.gov.cn/)下载。


四、申报途径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通过管委会推荐申报;其他通过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五、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由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1. 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https://www.hnzwfw.gov.cn/(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按部门-省科技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https://xm.hnkj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 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并按照分配指标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3. 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单位)在系统生成的《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申报产业领域于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