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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由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办的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场活动在北京举行。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陈文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束为出席活动并致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作视频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卫忠、教育部副部长徐青森、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卢映川、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云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文弘出席主场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活动并介绍宣传周期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活动安排。
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为4月20日至26日,活动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将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就,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知识产权与国计民生的密切关系,充分展示知识产权在保护发明创造、促进产业创新、激发文化创意、助力品牌创建中的重要作用。
申长雨表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展,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当前,新兴技术飞速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快速崛起,这对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陈文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保护环境持续改善,创造活力不断迸发,社会公众版权意识大幅提高。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迅猛发展,为版权内容的创作、传播、保护、运用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法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深化国际合作,激发新兴领域版权创新创造活力。
束为表示,新兴领域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阵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邓鸿森在视频致辞中表示,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体育:各就位、预备、创新!”。知识产权不仅改变竞技,也在塑造竞技。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促进体育相关技术研发创新,鼓励对新装备新系统新想法的投资,帮助树立品牌并驱动体育营销,保护体育风格设计、赛事广播、社交媒体内容。知识产权资产的保护、管理和发展,已经成为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着体育相关的创新创造。
宣传周主场活动现场发布了知识产权“便民利企”十件实事,包括集成办理、智能问答、按需审查、出海护航、多元化解等服务。新兴领域创新主体代表、强脑科技高级副总裁杨承君女士和运动员代表、奥运会冠军张雨霏女士就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发起倡议并宣读倡议书。
宣传周期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个地方将围绕活动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班子成员胡文辉、张志成、陈丹,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主场活动。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新兴领域专家学者,创新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
宣传周期间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要活动介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迄今已连续举办17年,是全国性的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品牌。今年宣传周期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个地方将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主要活动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中央宣传部举办第五届全民阅读大会·阅读权益保障论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教育部实施高校存量专利转化运用攻坚行动。科技部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科普宣传活动。公安部发布“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司法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农业农村部围绕讲好中国品种权故事开展系列宣传。商务部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上线知识产权图谱。文化和旅游部指导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开放日活动。国家林草局举办林草知识产权进高校活动。中国贸促会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专利合作条约体系及全球专利保护高级别对话会。此外,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协等部门也结合部门职能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点击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4/16/art_551_205819.html?xxgkhide=1
可查看并下载《2026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全文
国知发保字〔20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审业部、复审无效部,商标局:
现将《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31日
当事人:梁**
资格证号:4446***
曾执业机构:苏州国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贝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台州赛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安徽启迪铭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经查,当事人提交伪造的在上海互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实习经历材料,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于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将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苏州国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卓)。2023年10月至2026年1月,当事人又先后3次将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分别挂靠在苏州贝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台州赛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安徽启迪铭芯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分别简称苏州贝壳、台州赛智、安徽启迪铭芯),并担任台州赛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台州赛智、安徽启迪铭芯向当事人支付“挂证费”。当事人未在上述4家挂证的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执业,也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对以其名义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进行撰写或审核。苏州国卓、安徽启迪铭芯以其名义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148件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被撤回。
2026年3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国知处函运字〔2026〕67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及拟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但未要求举行听证。
2026年3月17日,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主要意见为:当事人已彻底整改,实际获利金额较小,主动配合询问,且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完全不知情,主观过错轻微,涉案非正常专利申请也已由机构主动撤回,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经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按照有关规定,专利代理师应当专职执业,并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当事人“挂证”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获利金额不影响违法行为认定,且长期、多次“挂证”,并担任机构设立时的股东,情节严重;当事人在机构“挂证”,默许机构以其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依法应由本人承担,且相关非正常专利申请并非主动撤回,不符合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因从事严重违法专利代理行为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此,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身份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
2. 当事人执业备案及担任股东的证明材料
3. 以当事人名义办理的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并撤回的专利申请清单
4. 询问笔录
5. 转账记录材料
6.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材料
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按照《专利代理条例》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专利代理师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当事人不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却通过伪造的专利代理实习经历,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多次、长期将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专利代理机构,虚构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的事实,并在其中一家机构担任设立时的股东,为相关机构弄虚作假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便利,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致使其署名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较大数量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申请而撤回,不仅严重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还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扰乱专利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及《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现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将当事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2026年4月3日起至2029年4月2日。期满一年后,当事人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3日
当事人:安**
资格证号:4441***
当前执业机构:北京深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曾执业机构:深圳市知顶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自然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该案办理过程中查实,徐某非法购买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所购买信息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账户,进行出售牟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进一步核查涉案企业相关专利申请时查明,北京深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深川)存在代为提交利用涉案信息虚构专利申请人的相关专利申请的行为。当事人作为在北京深川执业备案的专利代理师,署名办理了其中33件相关专利申请。
经查,当事人为东莞某企业员工,2018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2019年7月,当事人提交伪造的在武汉智嘉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实习经历材料,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当事人将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深圳市知顶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至今,又将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北京深川,并任合伙人。当事人未在以上2家机构专职执业,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对以其名义办理的相关专利申请进行撰写或者审核。2022年7月至今,北京深川以其名义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200件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导致被撤回。
2026年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国知处函运字〔2026〕4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以及拟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当事人涉徐某案相关专利申请清单
3. 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社保缴纳证明
4. 以当事人名义办理的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并撤回的专利申请清单
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按照《专利代理条例》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专利代理师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当事人通过伪造的实习经历材料,办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未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却多次、长期将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挂靠在代理机构,虚构在代理机构专职从业的事实,并担任其中一家代理机构设立时的股东,为相关机构弄虚作假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便利,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致使以其名义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大量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申请而撤回,更有33件是利用犯罪人员徐某非法出售的信息虚构申请人的专利申请,不仅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还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扰乱专利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及《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现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吊销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从事严重违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决定将当事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9年4月1日。期满一年后,当事人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2日
4月20日,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开展,大家期待已久的宣传周主题海报今天正式亮相!今年我们特别设计了一套四张中文版海报,并首次推出英文版海报。为满足不同场景需求,我们同时提供中文版海报和英文版海报两个版本,欢迎按需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中文版海报
英文版海报
近期,OpenClaw(“小龙虾”,曾用名Clawdbot、Moltbot)等智能体工具被曝光默认安全配置脆弱,易引发严重安全风险,同时使用此类智能体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也可能诱发多重风险,现提示如下:
1.“技术信息泄露”风险:OpenClaw等智能体存在权限过高、安全漏洞、插件投毒等隐患,使用其撰写申请文件,易造成技术交底书等核心信息外泄。一旦泄露,专利申请技术方案可能因丧失新颖性无法授权,甚至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给申请人带来重大损失,代理机构还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实质缺陷”风险:在利用该类智能体撰写申请文件时可能出现“AI幻觉”,导致申请文件存在内容逻辑矛盾、技术特征表述不清等问题,从而无法获得保护。
3.“不诚信申请”风险:通过智能体凭空生成、随机编造、内容拼凑等形成专利申请,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诚信申请专利行为。达到一定数量,申请人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代理机构及代理师将面临吊销执业许可证、注销代理资格证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防范上述风险,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现提示如下:
1.申请人: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审慎选择合规专利代理服务,主动了解并确认代理机构是否使用智能体撰写申请文件。如发现代理机构擅自使用相关工具造成信息泄露或构成不诚信申请行为,可依法投诉举报并要求代理机构赔偿损失。
2.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师:务必高度警惕智能体使用风险,杜绝使用智能体开展不诚信专利申请行为,切实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至26日,组织开展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宣传展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就,积极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氛围,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更好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开展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大众化普及、精准化传播,深入解读新时代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等。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转化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的做法经验,充分展示党的创新理论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落实的生动场景。
(二)宣传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就,提振发展信心。全面宣传展示“十四五”时期党领导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发生的深刻变革,充分反映各地方、各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信心和力量。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各地区、各部门高标准谋划推进“十五五”知识产权各项工作,重点宣传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典型案例、进展成效,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信心。
(三)宣传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激发创新动能。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与新兴领域创新发展的关系,讲清讲透知识产权在新兴领域保护发明创造、促进产业创新、激发文化创意、助力品牌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推动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举措,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把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培育壮大新动能。
(四)宣传知识产权与国计民生的密切关系,切实为民造福。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讲好通过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故事。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园区、深入学校社区、深入田间地头,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服务事项,推动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人民。
三、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围绕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周在全国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宣传内容审核,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按规律办事,提高宣传实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和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开展宣传,力戒形式主义。要积极做好对外宣传,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展示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附件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周期间各项具体工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将于5月30日进行;专利代理师考试将于7月4日、5日进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将于11月7日、8日进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分10个专业,2019年改革时,知识产权作为唯一一个新增专业加入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职称命名为:助理知识产权师(初级)、知识产权师(中级)、高级知识产权师(副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
文源: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qt/gztz/202602/t20260203_566621.html?sessionid=578435008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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