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手机: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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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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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7月1日至2日举行,请于2023年6月26日8时至7月2日13时期间登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专利代理师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7月1日、2日在全国33个考点(新增深圳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1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1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2日9∶00—13∶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6月26日8时至7月2日13时
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打印网址:https://agent.cnipa.gov.cn:8000/sipo/index.action?take=0
考试大纲:2023年专利代理师考试大纲
httpss://www.cnipa.gov.cn/art/2023/4/4/art_75_183335.html
合格分数线: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150分,代理实务部分90分。
机考模拟网址:httpss://demo.joytest.org/demo/t/zldls/1
准考证号:123456789
考前提醒
考前很多问题关系到我们能不能顺利进考场,思博君整理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需仔细阅读:
1.考试需要带铅笔嘛?
答:因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全部是机考,所以铅笔的用途也只是可以让你在草稿纸上核算,勾勒用,带不带看你自己的需要。
黑色签字笔一定要带,要写考试承诺书和签名用。
必须要带且允许带进考场的物品有: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黑色签字笔。
不能带进去的有:草稿纸(考场会发),各种书籍资料、手机、包包一切与上面无关的东西都不允许带。
2.准考证A4打印吗?专代考试准考证打印必须是彩色的吗?
答:准考证一般是用A4纸打印,且不限制是否是黑白还是彩色,只要清晰即可。
建议将PDF准考证保存在手机中,以防万一!纸质的建议打印三份!
3. 实务考试时间长,允许带吃带喝的吗?
答:鉴于实务考试是4个小时,有同学可能会担心饥饿,往年可以带一点巧克力什么的,由于疫情原因,考点都要求考试全程佩戴口罩,矿泉水等零食可能无法带进场,如考试过程中口渴饥饿及时询问考点工作人员。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有关要求,经推荐申报、评审论证、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371—6590825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附件:2022年度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产业类)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清单
2023年6月12日
点击httpss://kjt.henan.gov.cn/2023/06-12/2759713.html即可查看附件
为做好河南省“瞪羚”企业遴选工作,按照河南省“瞪羚”企业遴选通知和遴选方案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有关部门综合复核和厅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现将符合“瞪羚”企业条件的郑州阿帕斯数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50家企业纳入河南省“瞪羚”企业库,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处
0371-65907273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号楼2309室
2023年6月12日
点击httpss://kjt.henan.gov.cn/2023/06-12/2759841.html即可查看附件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3〕14号)规定,开展了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征集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经单位申报、各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向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反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1.知识产权保险项目
联系电话:0371-65925758 邮箱: hnsghc2022@163.com
2.专利密集型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研究项目
联系电话:0371-65925758 邮箱: hnsghc2022@163.com
3.区域专利转化奖补项目
联系电话:0371-65928665 邮箱: xtglc@126.com
4.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奖补项目
联系电话:0371-65928791 邮箱:xtglc@126.com
监督电话: 0371-65800909
2023年6月9日
点击链接https://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2/11436.shtml即可查看附件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我省专利代理人才培养,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利代理师人才队伍,提升专利代理质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定于6月17日(周六)至6月28日(周三)举办2023年河南省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6月17日(周六)上午8:00;
培训时间:6月17日(周六)至6月28日(周三),共12天;
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培训地点
郑州信阳羚锐大厦(郑州市政六街19号,红旗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三、培训对象
参加2023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河南籍考生及有意向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专利法及相关法基础知识培训;第二阶段为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培训;第三阶段为专利文件撰写实务培训;第四阶段为复审无效答复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请参训人员自理。
2、报名回执表(见附件)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78362152@qq.com。
3、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回执表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于宝升 马少营
电 话:0371-65932131 1583811287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3〕43号)有关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四精五度’服务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等55个典型经验为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移植推广、对标达标等活动;质量标杆所在企业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持续改进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绩效,提炼总结新经验,推动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
附件: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名单
2023年6月3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宁夏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拟于7月13日至14日在银川举办。会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协联合主办,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高水平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搭建区域合作、招才引智和成果转化平台。为更好宣传推介我省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省内创新主体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成果转化、技术交易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14日
(二)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二、承办单位
参会组织事宜由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具体承办。
三、参会具体要求
(一)参会原则:积极参与,自愿参加。
(二)参会对象: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围绕宁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见附件1)可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见附件3)的相关专家团队。
(三)参会方式:
1. 各科技主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或所属相关单位;
2. 各有关单位查阅《宁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汇总表》(附件1),如有对接意向,请填写《宁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对接报名表》(附件2),于6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hnppcjszy@163.com;
3. 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将组织省内成果供给专家团队与宁夏企业需求方进行沟通和对接,双方如有进一步合作意向,专家团队可填写《技术解决方案征集表》(附件3),将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于6月14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hnppcjszy@163.com。正式填报《技术解决方案征集表》的专家团队届时将统一组织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参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用餐和区内交通由宁夏会议组织方承担,住宿和国内城市间往返交通自理;
(三)对接、报到等事宜由宁夏会议组织方另行通知和安排。
五、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郭 莹 0371-67579156,15738416168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郭 瑶 0371-65908253
附件:1. 宁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汇总表
3. 技术解决方案征集表
2023年6月7日
2022年,全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645家,批准5家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5.1511万人,考试通过人数6775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全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状况(2022年)》(下称《发展状况》),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显示,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呈现出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专利代理规模持续壮大、商标代理秩序日趋规范、代理审批改革不断深化、代理行业监管持续强化等特点,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规模稳步扩大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全链条,是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2022年,《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文件出台,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2022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行业贡献持续提升、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等4个方面,详细描绘了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谋划。
《发展状况》显示,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当前,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数量仍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专利代理机构总量达到4520家,同比增加586家,年增长率接近15%。
2022年,我国执业专利代理师数量达到3.1347万人,较2021年增长了16.8%。执业专利代理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显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人员规模持续壮大的良好势头。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2022年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316家以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占当年新设机构的49%。
监管持续强化
在加强代理行业监管方面,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全年共约谈代理机构1489家,责令整改923家,作出行政处罚238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依法监管,完善监管制度,重点监管,明确监管任务,协同监管,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等方式,让监管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专项行动部署更加周密,打击震慑作用更加凸显,行业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在商标领域,商标代理秩序日趋规范,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截至2022年底,全国商标代理机构数量达到7.1466万家。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中对备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2023年1月至3月,重新备案审核通过机构共1.6921万家,加上在此期间新备案机构1175家,目前,全国新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共1.8096万家,全部签署了商标代理从业告知承诺书。
在加强行业监管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联合多部门推出特色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发展。2022年3月,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知识产权服务等4个领域的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名单,南京市江宁区等9个行政区(功能区)被认定为首批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随后,《关于做好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要求各地区要按照“部门统筹、省级协调、基地落实”的原则,全面推进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完善基地建设方案、加强信息报送及研提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目前,“强能力 提质量”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已经启动。“未来,要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树立‘质量至上、质量优先’的责任意识,把高质量作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业发展的主旋律、硬任务,持续深化落实、落地见效、坚持不懈,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 李倩)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3〕43号)有关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各地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郑州煤机长壁机械有限公司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四精五度’服务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等55个典型经验为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移植推广、对标达标等活动;质量标杆所在企业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持续改进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绩效,提炼总结新经验,推动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
附件:2023年河南省质量标杆名单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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