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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重磅 | 河南省2023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98793396.png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2号)文件规定,为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现将河南省2023年第五批5357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表述清晰,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0371-6599010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371-6165369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213室


    附件:河南省2023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2023年5月12日

    点击链接httpss://kjt.henan.gov.cn/2023/05-12/2742212.html,即可查看附件

    发布时间:2023-05-1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95842625.png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我部对2019年通告的第三批26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了复核评价,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通过复核评价。

    通过复核评价的单位要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发挥引领效应,加大资源投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https://gxj.ly.gov.cn/Content/Admin/plugin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通过复核评价的第三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xls


    (联系电话:010-6820524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5月5日      


    发布时间:2023-05-12
  • 重要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 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75172274.png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依据《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工信联信软〔2021〕142号),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征信记录良好。

    2.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

    3.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除外)。企业注册登录及数据填报事宜请与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接。

    (二)申报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活动,依法拥有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必须是著作权人第一作者。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距本次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过2年,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15日(不含)之后。

    2.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或基于鲲鹏、龙芯、飞腾、麒麟、统信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应兼容性测试。产品申报时应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性能质量可靠。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的累计销售(服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不含税,销售(服务)合同、发票日期须在著作权证书获取日期之后。

    5.申报产品应为市场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二、申报范围

    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范围如下:

    (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二)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工控安全、工业APP等工业软件;

    (三)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

    (五)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嵌入式软件;

    (六)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七)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报认定范围。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填写《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编制目录,纸质胶装3份,PDF、WPS电子版),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

    (二)地方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首版次软件产品,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相应的产品申报书(纸质胶装2份、PDF、WPS电子版,纸质版封面加盖工信主管部门公章)和《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2份,PDF、WPS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地推荐产品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视情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后,形成专家组意见。

    (四)产品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组意见,择优确定《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2023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向申报单位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填写产品申报书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材料数据、伪造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提供虚假销售(服务)合同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产品申报资格,且企业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负责对本地产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0371-65509865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

    附件:1. 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

              2. 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推荐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5月8日


    发布时间:2023-05-12
  •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95781432.png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申请工作,请各单位严格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组织推荐申报工作,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附件2)报送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我中心将严格审核并择优确定推荐单位后,组织登陆

    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s://ggfw.cnipa.gov.cn/gl)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一勇 于宝升  联系电话:0371-6593213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综合楼919室

    邮 箱:zzzldbc@126.com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3〕284号)

    2.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

     2023年5月4日

    点击链接https://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2/11274.shtml

    即可查看附件

    发布时间:2023-05-10
  • 重要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31843066.png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23〕47号)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公示和抽查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郑州轻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51家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附件1)。

    二、同意继续授予通过复核的中科九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附件2)。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3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2. 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2023年4月28日


    点击链接https://gxj.ly.gov.cn/GZDT/Detail/9863

    即可查看附件

    发布时间:2023-05-10
  • 洛阳市工信局《关于公布2023年洛阳市质量标杆名单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7427259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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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0
  • 2023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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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洛市科〔2019〕92号)、《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体系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2〕65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要求,现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2023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洛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0379-63932963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9-65978968

    附件:2023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受理单位名单

     

     

    2023年5月9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05558270.png

    发布时间:2023-05-10
  • 重要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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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2023年6月1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洛阳市科技创新促进和情报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刘燕聪 

    联系电话:63935441 13937974333

    报送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文博路3号洛阳广播电视台1楼东侧1027房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50号)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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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10
  • 重要通知 | 国知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https://server.lyhhipr.com/images/upload/a41560149.png

    国知办函服字〔2023〕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服务·提升。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承办单位

    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以及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单位。上述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于2023年5月27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电话确认。

    (二)初赛

    初赛将于6月15日至16日线上进行,参赛人员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

    (三)复赛

    7月中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9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

    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24名,每组各8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优秀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技能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8010/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

    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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