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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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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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拟对我市2023年第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进行备案。此批拟备案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经费均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备案后,请项目负责单位抓紧时间实施,按照计划完成任务。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核对项目表(见附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项目统筹科 63910359
附件下载 :
2023.5.29--2023年洛阳市第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表 (公示).xlsx
2023年5月29日
点击链接httpss://kxjs.ly.gov.cn/#/detail?id=5795&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lassifyId=12&father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outeName=Notice即可查看附件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矩阵,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洛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其中依托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的,依托企业一般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有较强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重点实验室在研究方向上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4.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2人以上;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不低于20%。
5.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300万元以上。
6.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7.依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存在严重违法和失信行为。
二、申报方向
光电元器件、生物疫苗、高端轴承等产业集群;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风口产业;医疗卫生等公益领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申报登记表(附件4)发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邮箱。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审核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书籍式装订)一式五份及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附件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附件6)等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及PDF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3.申报主体为高校的,主管部门为学校科研处;其它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为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3.学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限报一个。
联系电话:0379-63932963
联系邮箱:lykjjcgk@126.com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__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学科类).doc
附件3: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企业类).doc
附件4:2023年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登记表+.xlsx
附件5:2023年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7各县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xlsx
点击httpss://kxjs.ly.gov.cn/#/detail?id=5793&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lassifyId=12&father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outeName=Notice,即可下载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工作部署,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现启动2023年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重点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纺织染整、造纸、食品、皮革、制药、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煤炭、电力等工业行业废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非常规水利用、节水减污降碳协同等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适用于黄河流域、京津冀等严重缺水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等。
按工艺、技术和装备所处阶段,主要分为研发类、产业化示范类和推广应用类。
(一)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集成创新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有阶段性成果、节水效果明显、知识产权明晰,并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产业化示范类:指技术基本成熟、知识产权明晰、节水效果显著、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已具备应用基础条件但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
(三)推广应用类:指技术成熟、装备性能稳定、节水效果好、知识产权明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目前已有成熟应用案例,技术普及率相对较低,但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通过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平台报送《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材料。请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参照前述程序,分别组织本行业、本集团申报工作。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刘晓闯
电 话:010-68205352
传 真:010-68205337
邮 件:jsc@miit.gov.cn
(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王雪
电 话:010-63206045
传 真:010-63203254
邮 件:jsbglc@mwr.gov.cn
附件: 1.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研发类).doc
2. 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申报书(产业化示范类).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3日
点击链接:https://gxj.ly.gov.cn/GZDT/Detail/9955即可查看附件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岗位和人才有效对接,帮助企业精准引进各类人才,筹办好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专场招聘活动,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征集重点行业领域人才需求信息,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绿色低碳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高精尖”“急需紧缺”导向,面向省内外延揽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及发展所需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急需紧缺工种的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
二、征集方式
(一)工作组织。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人才需求信息的征集和统计工作。
(二)申报方式。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所征集的人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把关,请务必于6月1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邮箱rsk@lysgxj.com。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人才需求征集工作作为“万人助万企”的重要基础性环节,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做好人才需求信息的征集工作。各地征集的人才需求信息,将在6月24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绿色低碳领域专场招聘活动中发布。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积极广泛动员重点行业企业,指导和帮助用人企业分析岗位需求,明确支持条件、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提出符合企业实际的岗位需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征集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为方便工作,请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随人才需求统计一并上报。
联 系 人:王亚杰 赵玉婷
联系电话:63936095
附件:1.第六届招才引智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征集表
2.第六届招才引智重点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征集表
3.人才需求信息征集联络员报名表
2023年5月23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
项目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
洛政办〔202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3日
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
项目建设工作措施
为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保障作用,推进重点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三大改造”项目建设需求,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搭建平台、聚合资源、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和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项基金加大对“三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有效保障“三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力争实现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23年,全市“三大改造”项目贷款投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完成,实现首批项目投资目标。
二、支持对象
进入洛阳市年度“三大改造”企业名单、确有升级改造价值、自有资金不足且难以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可通过本措施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专项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获得资金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银行间接融资作用,促进银企高效对接
摸清“三大改造”项目融资需求,通过向银行业机构集中发布、组织专场对接活动等方式,2023年3月底前落实首批51个“三大改造”项目意向合作银行,并推动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建立“三大改造”融资台账,持续跟进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满足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将服务“三大改造”融资情况纳入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调动扩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挥风险补偿作用,扩大“成长贷”支持范围
根据“成长贷”运行情况,适时拨付2000万元充实信贷风险补充资金池。合作银行向“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库企业发放的贷款出现不良后,针对1年期信用贷款,资金池按照贷款本金损失额的30%予以补偿,贷款期限每增加1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5%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针对1年期抵押贷款,资金池按照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5%予以补偿,授信期限每增加1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1%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三大改造”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最高按照80%的比例为银行分担贷款损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三)用好政策工具,全力支持“三大改造”
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总行对金融机构上报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期限1年,可展期2次,利率为1.75%,助力相关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责任单位: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发挥基金直接融资作用,设立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设立总规模40亿元的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其中:市财政引导出资2亿元分批逐步到位,剩余8亿元由国宏集团负责募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洛阳市十大产业体系构建要求的优质企业。基金采用“直投+子基金”的形式进行投资,直投以股权投资为主,子基金可通过股权投资、认购公司可转债、优先股、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设立子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
1.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增资形式,为拟实施“三大改造”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由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价值及改造项目资金需求确定投资金额,基金投资完成后持有公司相应股权份额,同股同权。
2.可转债投资。基金可通过认购公司可转债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支持。基金将结合项目资金需求、企业负债率等因素,确定债权放款额度,双方可协商确定未来3-5年后债权转换为股权的条件。在转股之前,企业按照债权协议定期向基金支付利息,分期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3.优先股。基金可通过认购公司优先股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结合企业资金需求,由基金与企业双方协商优先股发行额度、票面利率等要素,企业按照协议每年支付优先股股息,到期后按照赎回条款由公司购买赎回。
4.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同时根据企业资金诉求,由企业按期回购基金所持有的股份,并支付固定利率。
5.设立子基金。根据各县区对辖区内企业资金支持诉求,本基金可联合各县区设立子基金,本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份额最高可达50%。子基金可结合各县区资源禀赋与发展规划,投资符合各县区产业定位的优质项目。子基金中县区出资主体提供风险补偿,以吸引更多资金支持当地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洛政〔2023〕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日
洛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发〔2021〕32号)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要求,高效促进洛阳知识产权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引领示范作用,建强副中心城市,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建设具有洛阳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加快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地,加快建设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为河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构建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人文环境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举措。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改革创新破解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困境,引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效运用,质量优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质量效应,培育质量理念,明确质量标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严格保护,优化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诚信体系,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坚持系统协调,综合共治。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领导和系统协调,树立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意识,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基础保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发展目标。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作用进一步彰显,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建成规范化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支持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建成知识产权综合实力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健全。制定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洛阳市知识产权配套政策,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社会共治和维权援助,加快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基本建成“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显著提高。到2025年6月,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突破15亿元,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达到300家,区域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及产品达到20个。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和培育,增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聚焦高技术制造业发展,推动文旅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发展。到2025年6月,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4万件,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强企200家。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高标准打造5个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营,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企业2000家。
——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深度优化。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累计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2000人次;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基本形成。
——知识产权助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和地理标志产品,加快专利开放许可和高校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引领中原城市群西部转型创新发展,辐射带动陕东、晋南发展。
二、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建设特色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1.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
修订完善《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制定完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政策,加快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
专栏1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政策措施,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助,坚决查处专利申请资助行为,逐步取消专利授权奖励资助。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专利奖,激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 探索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
探索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3. 健全特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围绕洛阳特色产业领域,建立健全中医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手工艺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等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
4. 强化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洛阳、济源、平顶山、三门峡、焦作等地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机制,鼓励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来洛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通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拓展知识产权经济协作辐射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5.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定,诉调对接,行政司法互认机制,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检察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执法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公共利益、民生、展会、实体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将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中医药及商业秘密等纳入重点保护。全面推行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评选推荐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林业局,洛阳海关)
7.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共治格局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技术支撑,推动社会共治。强化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强化科技创新、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人才引进、境外展会等活动中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健全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机制建设,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和假冒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进高校、法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文广旅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局,洛阳海关)
专栏2 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工程
加强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能力建设。设立洛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出台工作规范和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知识产权自律管理,发布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联盟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协助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依托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8. 健全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
加强协同合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纠纷快速处理。深化自创区、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完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知识产权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构建人民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司法合作对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加速建设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制度,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服务功能。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员队伍,选派专员服务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强化对创新创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服务,加强展会、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维权援助。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洛阳受理处,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3 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
借鉴先进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经验,突出洛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色,加速建设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机构编制支持保障,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相关职能承接工作。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大幅缩短创新主体的专利审查周期,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审查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维权援助、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全链条服务,将保护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政数局)
9. 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公平环境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风险预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综合利用各类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洛阳知识产权保护成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洛阳银保监分局、洛阳海关)
10. 合理利用新技术保护知识产权
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利用。鼓励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知识产权存证、留痕,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新技术保护商业秘密、版权等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政数局)
(三)推动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建设
11.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集聚和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支持高校建设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和技术转移为一体的专利技术转移中心,建立专利申请前质量评估制度,鼓励创新快速许可模式,畅通中小企业专利获取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集知识产权管理与生产经营于一体的专业化部门,培育专利产品。引进培育知识产权社会化运营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转让许可、作价出资服务能力。建成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价值评估等服务。围绕洛阳主导和特色产业,建设智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特装涂料、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玻璃加工专业设备制造等7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构建专利池或专利组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专栏4 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构建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项目识别、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于一体,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交易运营提供支撑的平台。深化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质押贷款、信托、保险、证券化功能,引导知识产权产业投融资。发挥平台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人才培养服务功能。深入分析用户需求,创造和组织平台内容,提高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产品价值,促进用户活跃,增强用户粘性。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效率及服务能力水平,为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政数局)
12. 加快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贯彻落实《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在洛转化若干政策》等,鼓励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和洛阳耐研院、轴研所、725所等科研院所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推广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赋权科技成果优先实施本地转化,探索推动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的专利技术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下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和投融资机制,探索开发知识产权股权投资、质押贷款、融资租赁、保险担保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发挥知识产权引导资金等基金服务功能,加快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发展。贯彻执行《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畅通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和再保险、投贷保评联动、专利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集合授信等多种质押贷款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洛阳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专栏5 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建设工程
在首期投资1000万元的基础上,扩大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落实资金池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建立投贷保评联动、尽职免责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问题,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累计突破15亿元,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累计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局、科技局,洛阳银保监分局)
14. 健全专利导航引导机制
结合洛阳特色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导航和企业微导航。聚焦智能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特装涂料、化工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玻璃加工专业设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引导和支撑洛阳市支柱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5. 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完善洛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政策,选择洛阳市优势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或双许可等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对参与证券化服务工作的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交易机构等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探索高端制造业以企业未来实施利润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局、财政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6. 严厉查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行为,强化质量导向,依法探索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取消和追回对相关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资助奖励,取消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省政府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17. 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
加大主导产业、传统产业向“风口”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瞄准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工作母机的发展,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弹性,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助推科技创新平台、“风口”企业倍增。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支撑国家产业自主可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18. 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和培育
布局建设智能农机、高端耐火材料、航空设备软件等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有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以洛阳市重大科技专项为依托,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推动驻洛央企、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可持续布局高价值专利与专利组合,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促进高价值专利优化布局、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9. 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和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引导企业牵头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育高价值专利,结合技术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依托自主标准必要专利构建产业专利池或专利组合,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专利许可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
20. 健全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机制
贯彻落实《洛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洛阳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实施;发挥商标品牌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企业打造“一带一路”全球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支持传统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传统品牌产品集中产区的专业管理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6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依托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版权+专利”综合运用,以地理标志产业为基础,以专利支撑产品研发和加工技术创新,以商标、版权支撑品牌培育推广,协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开展“一乡一标”行动,聚焦特色产业,围绕洛阳牡丹、上戈苹果、嵩县大葱、伊河小米、新安樱桃、汝阳杜仲以及山茱萸、银杏、柴胡、丹参、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运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1. 推动文旅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发展
探索不同文化载体、创新业态的知识产权创新,聚焦文化文物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跨界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引导培育考古文博、演艺娱乐、动漫产业、数字文旅等知名文创品牌,打造“盛世隋唐”“洛阳牡丹”“东方博物馆之都”等具有洛阳标识的精品文旅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文物局)
(五)打造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2.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以“集聚资源、完善政策、健全生态”为目标,构建“一核三叠多点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空间结构。在高新区、自贸区、自创区“三区叠加”中心区构建要素集聚区,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全链条,大力集聚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核心要素,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为核心,集聚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运营、咨询、法律、培训服务机构,向洛阳各工业园区及周边城市辐射形成联动,构建知识产权服务辐射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3. 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通过引导、监管、奖励等多举措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引进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培育3-5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发展壮大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金融、证券、保险、运营、托管、律师等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专利战略布局、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联盟等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10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高品质知识产权人文环境
24.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鼓励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人才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洛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后备人才梯队,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完善薪酬奖励制度。支持河南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申请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25. 深化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培养
构建政府、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培养一批以理工为基础的高层次知识产权应用复合型人才,持续开展专利代理师和知识产权师的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诉讼、代理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提高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业务技能和水平。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深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服务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教育局)
26. 营造知识产权浓厚文化环境
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普及教育工作范畴,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市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宣传活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知识产权长廊、展厅等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加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舆论引导,助力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
27. 支持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开展“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选派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进行交流、访问和培训,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吸引外籍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鼓励涉外机构与我市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我市提供高质量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知识产权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协同推动知识产权综合体系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必要经费。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为主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工作落实
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全面纳入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度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高效高质量完成。
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有关要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知发运字〔2022〕38号)有关部署,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ISO56005国际标准是由我国提出并推动制定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是创新管理国际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ISO56005国际标准以创新价值实现为核心导向,坚持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各级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标准推广实施工作,强化工作协同、条件保障和数字化管理,引导创新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支撑作用,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推动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二、试点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任务
2023—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地)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分三批实现对本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全覆盖。组织试点企业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s://www.tc554.org.cn,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量化评价。
(二)试点安排
1. 确定企业。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每年参加试点的企业数量,其中2023年度各地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地优势示范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数量的1/3,注重在本辖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每批试点企业开展标准实施前均需按照两部门的统一工作部署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标准实施。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面向试点企业加强ISO56005国际标准的宣传推广和支持指导,发挥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服务优势,组织试点企业通过平台学习ISO56005国际标准及其权威解读、公益课程,免费获取标准学习与实施相关资料,交流分享标准实施实践案例,及时了解标准实施最新政策资讯,推动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全过程管理的紧密融合,不断改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依托综合服务平台跟踪了解试点企业学习情况和相关需求,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阶段评价。每年两部门将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面向所有参加试点的企业组织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相关数据填报,综合评价各地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总体提升情况,评估各地试点实施工作成效。试点企业填报的数据将同步用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复核。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两部门组织试点企业填报数据,注重面向不同产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试点企业分类收集汇总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反馈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两部门将加强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共同做好试点的业务指导、平台建设、阶段评价和信息共享。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试点企业的择优遴选、组织动员、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相关资金等,为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提供支持,积极引导试点企业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
(三)强化平台支持。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服务创新主体、推动标准实施和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数字化保障,及时收集反馈平台建设优化建议。两部门将根据试点工作需要持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及时汇总反馈各地标准实施情况,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治、共享。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将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宣贯推广,进一步扩大试点影响力和覆盖面。两部门将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有关实践案例所在单位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研制。
请各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启动试点,于6月30日前,制定印发本地(含计划单列市)工作方案,确定各地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并将工作方案、企业名单及本地知识产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联系人信息一同报送两部门备案。2024年和2025年要在当年3月31日前分别将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报送两部门备案。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8日
豫财科〔2023〕17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建议下达2023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3〕13号),经审核,现安排你部门2023年第三批河南省创新研发专项预算(详见附件1,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要求,本次下达资金试行省级直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的“直通车”制度,请省科技厅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按照《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后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第三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第三批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表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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