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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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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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县区、企业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备案工作,现决定将县区推荐第一批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备案上报市科技局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15日。其他要求不变,请各单位按期报送。
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 63932963
2023年4月26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万人助万企”活动精神,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将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并会同县区科技部门共同开展2023年洛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大讲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常态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进载体、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指导县区、创新创业载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流程培训体系,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培训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培训内容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及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等。
四、培训对象
1.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分管工作负责人;
2.各孵化载体负责人;
3.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含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单位负责人、技术和财务负责人;
4.规上工业企业单位负责人、技术和财务负责人等。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尽早谋划,积极联合县区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自行开展培训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科技局。
2.培训PPT将统一发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邮箱,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培训内容。
3.各县区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我局将统一予以解决。
2023年4月26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通知所有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更新。
2023年4月25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各有关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河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知〔2022〕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期间我省征集审核并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一批专利许可信息,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相关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为开展好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行动,发挥开放许可作用,确保试点任务较好地完成,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高效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协同有序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试点期间,各单位要责任到人,按照《实施方案》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执行,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形成转化成果。省局将组织督导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时通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试点成效纳入全年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二)实施激励,引导提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成效。省局对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按照《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制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标准”,对积极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并达成开放许可目标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实施奖补。
(三)及时总结,做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统计分析工作。各地在去年底已报送阶段性总结报告的基础上,补充试点成效、典型案例、问题分析和意见建议,并更新试点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试点项目达成清单(附件2)。为便于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请组织参与试点的专利权人(许可人)、被许可人(实施人)在线填写问卷(附件3)。省局将组织专题座谈,重点就专利开放许可实施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交流研讨。
(四)加强宣传,做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成果发布工作。请各地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集中发布开放许可试点成果,加强对开放许可相关制度的宣讲解读,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高校院所、中小企业、运营平台等单位参与的积极性。
二、开展全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申报
(一)申报组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类型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申报,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材料及工作绩效进行评审,按照《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实施奖补。
(二)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材料,纸质件(装订一式三份)和电子件均须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或者电子件的,均视为未提交。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5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
三、开展全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督导
省局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参与督导,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调研座谈等形式,务求实效。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汇报辖区内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细化措施,资金奖补激励措施,宣讲资料,推介对接活动材料,成效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有效经验的提炼。督导组重点组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试点高校、省级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园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平台等单位代表(负责人)座谈,听取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理解和意见、市场供需双方的真实信息和诉求。
各地要及时按工作要求进度报送材料,主管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在4月20日前发至省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 系 人:何先涛 0371—65569081
电子邮箱:zscqyy@126.com。
附件:1.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情况统计表
2023年4月17日
豫知〔2023〕1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点击链接https://zjxx.hnpatent.gov.cn/home/detail/2/11003.shtml,即可查看附件
2022年国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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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以下简称“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服务体系”为主题,聚焦创新主体迫切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在“万里行”活动期间,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专利周、商标周、地理标志周等各有侧重的专题活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统筹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交流。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提升服务主体专业化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融入产业、服务创新、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更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鼓励高水平外国服务机构来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推进建立多层级、分类别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进阶式培养体系,加强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二)知识产权服务赋能创新发展行动。通过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宣贯解读、课程培训、能力测评、案例分享等综合服务,结合《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深入开展标准宣传推广工作。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开展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宣讲,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备案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三)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产业链安全行动。围绕区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对接引导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团队,支持产业链和创新主体加强专利布局和运用,构筑产业专利池,助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际前沿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组合,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面向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专利导航指导和服务。
(四)知识产权服务促进转移转化行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和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依托各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建立动态更新的专利技术供需库,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同参与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商标质押融资助企纾困工作。组织金融产品筛选、企业路演、银行推介等银企对接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服务,整合专利、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实现质押登记“一窗通办”。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便利化。鼓励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充分利用窗口服务空间和宣传渠道等资源,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相关活动。
(五)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品牌价值行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指导中小企业进行品牌创建培育及品牌保护。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推动地理标志与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文化旅游、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品质优越、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品牌。依托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建设等平台载体,指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销售、供需对接和宣传推广,做强一批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的地理标志特色支柱产业。组织专家深入县域乡村,加强地理标志业务指导,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技术讲座、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培训服务活动。
四、活动方式
(一)自行组织和重点支持相结合。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区创新主体需求,围绕开展“五大行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知识产权系统各级管理部门、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各方积极性,自行组织本地“万里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优质服务资源,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要创新主体,选择2至3个活动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
(二)企业需求和服务资源紧密对接。各地方聚焦区域发展和创新主体需求,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创新主体、市场主体亟需解决的问题,认真梳理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组建专项工作组,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审查资源、信息资源、服务资源、专家资源等各方面资源,通过公共服务和组织市场化服务等形式,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三)线上和线下活动结合互动。各地方整合利用各类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综合运用网课、直播、社交软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线互动,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重点支持活动线下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源倾斜和支持力度,全面提升“万里行”活动服务创新、惠企助企工作实效。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
时间: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
内容:发布2023年“万里行”活动方案并正式启动。
(二)企业需求调研。
时间:4月26日至5月20日。
内容:各地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征集知识产权需求,充分了解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难,分析梳理后形成需求清单(附件1),并在清单中重点标注出需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匹配资源给予支持的事项。
(三)服务资源匹配。
时间:5月20日至6月15日。
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有关部门、局内部门单位、研究机构、服务机构、行业专家等各方资源,进行地方服务需求关联匹配并给予反馈。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加强资源的公平性、公益性和针对性,组织局属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向相关省份对口提供服务资源。各地方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四)组织开展活动。
时间:4月26日至10月26日。
内容:各地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根据资源匹配情况,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地方自行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各地方指导和支持,组织交流活动。
(五)遴选优秀案例。
时间:8月底。
内容: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总结本地区组织开展“万里行”活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对接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推荐本地区优秀案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遴选工作,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方经验做法。
(六)活动总结。
时间:11月初。
内容:集中展示2023年“万里行”活动成效,总结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开展“万里行”活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并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需求清单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二)强化组织实施。按照“万里行”活动安排,积极推进各阶段任务落实,抓好需求调研、资源匹配、服务对接等重点环节,提升活动实效。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于8月31日前推荐本地区“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1-2项(附件2)。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方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宣传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宣传工作。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于11月10日前报送书面总结和成效汇总表(附件3)。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4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按照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和《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要求,近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2023年河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河南省将强化法治保障、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了14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治保障。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其推进计划,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二是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持续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指导,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聚焦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四是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着力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健全省市区县层级化执法指导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要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行政保护,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行政保护标准化培训体系,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传播矩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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