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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豫办〔2021〕41号),推动全省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实现数字强省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加快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持续优化数字产业生态体系,努力建设数字强省,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数字化转型战略深入实施,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核心产业壮大为突破、融合应用创新为引领、数治能力提升为关键、数字生态优化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格局进一步成型。
——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升级。打造5G精品网络,5G基站总数突破18万个,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争创5G行业虚拟
专网先导区。全省数据中心机架数超9万架,郑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总带宽扩容至2120G,打造全国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
——数字核心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8000亿元,先进计算、软件产业规模均超过500亿元。在电子核心产业、新兴数字产业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做强郑州数据交易中心,推动公共数据产品进场交易。
——产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动5G技术规模化应用,全省5G应用项目突破2000个。加速标识解析服务行业规模化应用,培育建设150个智能工厂(车间),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培育10个左右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平台,争创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文化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持续加快。
——数字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建设省级城市运管服平台,教育、医疗、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智能化应用不断深化;创建10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统筹整合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云备份体系,建成“一朵云”综合管理平台,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豫事办”(二期)、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治理“一网智管”。
——数字生态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快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建设,新增2—3家创新中心;推动3万家企业深度上云,引进培育一批优势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网络安全风险事件处置反馈率不低于90%。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1.持续优化网络基础设施。一是推进5G基站规模部署。加快建设5G精品网,力争5G基站总数突破18万个,拓展5G覆盖范围,提升典型场景网络服务质量,争创5G行业虚拟专网先导区。二是加快互联网骨干网络升级。郑州直联点计划扩容互联带宽200G以上,进一步扩大流量疏通区域。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重点场景、热点区域、农村热点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新增10G-PON及以上端口30万个。三是实施IPv6流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老旧家庭网关设备升级替换工作,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IPv6规模部署,全省教育城域网、高校校园网完成IPv6升级改造,鼓励省属高校开展IPv6单栈部署试点工作,持续推动省交通运输行业新建系统IPv6部署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交通运输厅)
2.统筹布局数据和计算基础设施。一是加快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持续加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数据中心建设投入,推进中国移动(河南)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河南郑州)数据中心、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电信中部数据中心等超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推进郑州、洛阳构建超大型绿色数据中心集群,支持地市建设一批新型数据中心,推动创建一批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制定政务云平台整合方案,推进新建政务云平台基于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二是构建计算中心应用生态。加强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建设,围绕生物育种、精准医学、气象环保等领域培育一批超算重大应用。开展智能计算中心布局,搭建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3.优化提升融合基础设施。一是推进交通设施智能化。开展现役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推动全省普通干线公路道路资产数字化,完成3000公里国省道局部重点路段更新数据提取入库。积极发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快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节点体系,建设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二是推进能源设施智能化。完善覆盖全省的智能充电设施网络,新建智能充换电站10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8000个以上,建成县域充电示范站100个以上。加快电网数字化转型,全省智能变电站覆盖率超过50%。三是推进生态环境设施智能化。完成全省重点涉气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的电子运维、参数上传等智能化改造,持续推动水利感知网络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信息采集和数据汇集系统,基于“水利一张图”打造水利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深入推进“一河四库”数字孪生流域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二)壮大提升数字核心产业
4.加快发展新兴数字产业。一是培育壮大软件服务业。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构建政务、金融、医疗、教育、工业等领域软件产业生态体系;以郑州金水科教园区为重点,加快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芯片及组件、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全国重要的网络安全产业集群。二是培育发展元宇宙产业。支持郑州市争创国家元宇宙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省元宇宙科创产业园和过渡空间建设,引进落地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和企业,启动元宇宙数字空间基础平台建设,建成30个示范应用场景,努力打造全国元宇宙产业发展高地。三是培育发展区块链产业。以郑州市国家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建设为引领,加大省区块链产业园区投入力度,汇聚一批行业区块链应用平台型企业,培育孵化一批应用服务平台;加强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智能合约、侧链与跨链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快“星火·链网”(漯河)骨干节点建设。四是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快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中原昇腾人工智能生态创新中心建设,拓展“智能+”应用领域,深入推进郑州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20个深度应用场景和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五是培育发展卫星产业。统筹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中心河南分中心、航天枢纽港等建设,制定《河南省遥感卫星数据统筹与影像成果共享管理办法》,构建部署河南省卫星影像管理及分发服务平台,完成北斗物流送货线路优化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5.重点突破电子核心产业。一是拓展先进计算产业规模应用。制定推动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建设全国重要的信创产业集群,加快中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建设,提升“Huanghe”本土品牌,构建全国领先的鲲鹏计算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龙芯中原总部、龙芯(鹤壁)生态产业园、联想信创打印机终端等项目建设,推动自主可控计算产品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支持超聚变全球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合作,打造先进计算产业生态,提升信创和先进计算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巩固智能传感器产业优势。推动MEMS研发中试平台建设,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发展基于MEMS的新型智能传感器,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智能传感器协同发展机制,加快“一谷多园”协调发展,高水平举办2023世界传感器大会,持续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深入推进传感器产品在我省的应用示范。三是突破发展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在靶材、电子特气及湿化学品、玻璃基板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关键配套产业发展。推动成立全省光电产业联盟,支持联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各自优势,支持南阳中光学集团与豫信电科深度合作,推进光学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提升整机整装能力,打造国家级数字光电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北斗车载终端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四是布局半导体产业。在碳化硅、氮化镓、金刚石等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和光通信芯片、传感芯片等领域加大技术攻关力度,重点推动省科学院集成电路所建设,出台半导体产业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推进半导体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6.培育发展数据服务产业。一是发展数据交易服务。研究起草省级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管理办法,做强郑州数据交易中心,推动公共数据产品进场交易,数据交易量位居全国前列,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采集与归集。二是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开展DCMM贯标试点工作,加强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等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开展数据确权、利用共享和回流、定价、交易等尝试,在物流、农业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数据价值化应用场景。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培育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7.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数字农业技术应用。组织实施“河南省2023年智能农机作业补贴试点项目”,探索开展作业补贴的范围和模式,建设完善“河南农机云平台”,对参与项目的农机开展信息化作业监测,动态监测全省主要农作物长势、旱情等,完成监测报告不少于10期,为农业生产管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二是拓展农产品数字营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功能,加大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入网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全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左右。三是开展乡村治理数治探索。指导济源市、新密市、长垣市、林州市、孟津区等5个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县率先开展数治探索,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乡村治理业务骨干。(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8.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实施智能制造引领工程。培育建设150个智能车间、智能工厂,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3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0家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推动300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完善数字化转型相关数据库。面向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开展数字化分级评价,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区。面向重点行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创新平台赋能、项目打包贷等模式,推动企业加快改造提升。二是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推进洛阳、许昌、漯河、新乡、鹤壁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加速标识解析服务行业规模化应用,推动主动标识载体规模化部署。争创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遴选培育10个左右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平台,加快各种层次平台互联互通和应用推广。围绕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推广“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APP。开展工业互联网“百城千园行”活动,推动工业互联网向地市县域落地普及。三是实施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工程。围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培育100个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方式、企业形态、商业模式变革。大力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农业、车联网、北斗、智慧矿山、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领域融合应用,打造一批5G应用标杆,全省5G应用项目突破2000个;鼓励运用5G技术加快相关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9.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发展智慧物流。构建完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提升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年多式联运量85万标箱,同比增长15%以上。加快安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智能化改造,建设平顶山舞钢公铁智慧物流港、鹤壁白寺智慧物流园、漯河临港智慧物流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智能仓储物流示范基地。二是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在促进流通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带动就业创业、扩大消费、培育外贸增长点、抗疫保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培育孵化市场主体3000家以上,认定支持10家左右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三是发展智慧金融。提升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优化线上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四是发展智慧文旅。加快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项目开发,升级文旅数字场景规模和场景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院,完成120家景区客流、车流预约数据与省智慧文旅应用开放平台对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四)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
10.全面建设数字政府。一是加快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建设。制定实施《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等三个专项方案,全面提升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效能,建设省“一朵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统筹整合和政务云备份体系建设,全省80%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建立云资源审核等制度和云平台标准体系,完成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升级和市县两级专网整合任务。二是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协同效能。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豫事办”(二期)建设,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推进电子证照应制尽制、互通互认,新增5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11.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一是加快智慧城市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完善和拓展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8个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评估,实施郑州数字航空港、鹤壁5G智慧城市等重大项目,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安防等领域推广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二是创新城市服务方式。推动各地全面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拓展便民、养老、安居等服务,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专项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建成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全省7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培育2—3个5G+数字影像应用场景示范。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实施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省“互联网+教育”一体化服务平台。完善拓展智慧养老平台,丰富“订单式、菜单式”等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12.全力打造数字乡村。一是完善乡村数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有序共享,建成并完善全省乡村振兴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加大防返贫监测帮扶数字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指导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进一步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组织有关县区积极申报国家第二批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加快40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新创建10个省级示范县,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二是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统筹推进农村5G和4G网络覆盖、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网络提速提质、5G+智慧农业推广、网络信息惠民等五大工程,深化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各领域推广应用,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工程。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功能,加大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入网力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网信办)
(五)优化数字产业生态体系
13.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一是加快技术转化推广。鼓励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创新,认定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布局建设实验室技术向产品技术转移的中试平台,加快新产品试用和应用,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成果转移扩散机制。加大政府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关键核心技术的采购力度。二是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数字经济领域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建设,新增2—3家创新中心,支持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搭建研究平台,加强黄河实验室、嵩山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建设,建立符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的技术创新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14.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体系。一是持续实施“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推动3万家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广泛上云,提升信息化环境下核心竞争力。二是引进培育数字化服务商。引进培育10家左右国内领先的数字化服务商,培育形成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中小企业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提炼一批聚焦细分行业规范高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打造一批“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有效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完善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和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工作预案,优化公共互联网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大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加快形成覆盖重要网络节点和关键业务系统的高级持续性威胁攻击监测防御能力,着力增强大规模网络攻击防御能力,持续提升电信企业和重点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合规水平,加快推进省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平台建设。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河南省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指南,明确安全运维任务,厘清建设单位、运维单位责任分工。推动《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实施,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执法。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网络安全风险事件处置反馈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数字化转型战略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督促落实重要事项。组织全省数字化转型现场观摩,通过经验交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营造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数字化转型战略深入实施。开展数字化转型战略专项督查,调动地市和省直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引导。统筹省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应用示范加大支持力度。吸引市场化投资机构发起子基金或定向投资重点企业和项目,引进培育数字产业初创企业。鼓励各地根据发展实际,设立数字化转型战略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企业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等政策措施。
(三)强化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完善省级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库,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资金、土地、人力资源、数据等要素保障,及时跟踪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梳理数字核心产业创新链产业链关键节点、龙头骨干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制定产业链图谱、供应链地图,以重大项目建设牵引要素集聚、产业配套,加速项目落地见效。
2023年河南省数字化转型战略目标任务分解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多则公告,对此进行具体落实,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此次税费优惠支持政策的受益主体有哪些?如何体现精准发力?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安排?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
Q
受益主体有哪些?
A:此次政策在受益主体上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企业和物流企业等重点对象。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协同发力,确保经营主体的税费综合负担切实降低。
2月13日,在福州市闽清县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向企业工作人员介绍税惠政策。周义摄(新华社)
比如说,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两部门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份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认为,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好转,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的持续改善必不可少。税费优惠政策的延续和优化,彰显了国家对保就业、保民生持续支持的决心。
Q
政策在精准发力方面有何具体体现?
A:专家认为,延续和优化部分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突出对特定行业、主体的支持,保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精准性增强。
此次两部门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白彦锋认为,从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经营所得税率表来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一方面可基本涵盖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大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确保税收优惠的广覆盖;另一方面也给税收优惠设置了阈值,确保税收优惠精准发力。
Q
政策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安排?
A:促进科技创新是税费支持政策的另一重点。两部门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把资金更多投入到研发,提高创新水平和技术水平。其中,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豫科项〔2023〕12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登录查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00;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7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应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支持保障。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 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要求
2.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报要求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8日
点击链接:httpss://kjt.henan.gov.cn/2023/03-29/2715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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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发运字〔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现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23日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总抓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关键基础性作用,更好适应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3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审查工作实现智能化升级,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审查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结案准确率达93%以上。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抽检合格率在97%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更加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持续提升。专利商标质押普惠面进一步扩大,质押融资金额和惠及中小企业数量均增长10%以上。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稳步提高,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价值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深化,行政与司法协同、政府与社会合力的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专利商标执法业务指导不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局省市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扎实推动“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一市一案”建强市、“一县一品”建强县,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普惠化、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日趋完善,高质量、多元化、国际化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二、坚持质量导向,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
(一)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导作用。充分发挥高价值发明专利指标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常态化开展申请量统计中非正常专利申请扣除工作,引导各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政绩观,追求理性的繁荣,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专利质量统计工作。(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专利局审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突出质量导向,严把知识产权审查授权关,从源头上抓好质量控制,兜住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专利局审业部、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积极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公共服务司负责)
(二)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继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保护司、专利局审业部负责)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重点治理商标囤积。(商标局负责)各地要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把质量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按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指标,扎实推动知识产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和分析预测等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聚焦重点任务,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三)加强法治保障和宏观政策储备。配合司法部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形成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调研论证。制定特定领域的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系列指引。(条法司负责)制定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保护司负责)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登记制度。(条法司、战略规划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加强调查研究和智库建设,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共性问题和普遍诉求,研究提出有利于稳预期、提信心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建议。(办公室、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持续加强执法指导,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完成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遴选。优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保护司负责)
(五)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和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险相关政策,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组合拳。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深入实施转化专项计划,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声明制度试点。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品牌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以效益为导向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运用促进司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查”。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服务,编制知识产权证明事项清单,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立中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帮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发挥专利和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健全资源目录。扩大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平台共享试点范围。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升级公共服务网。继续举办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打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品牌。(公共服务司负责)
(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落实。聚焦重点领域,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重新备案工作,优化完善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充分发挥行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底座平台作用,提升专利导航、标准推广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基地。(运用促进司负责)
(八)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办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积极推进多边规则制定和完善,积极参与外观设计法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保护合作磋商。持续推进中欧、中瑞地理标志交流。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加强与东盟、中亚等周边地区多双边合作交流。健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加强巩固和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网络。(国际合作司负责)
四、强化监测分析,巩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基础
(九)加强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发布。继续推动知识产权统计数据纳入国民经济主要数据进行公布,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统计监测,推动相关指标纳入国家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纲要》和《规划》指标动态监测评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海外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贸易等重点环节统计监测,做好统计数据的形势分析和发布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要结合实际发展,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纲要》和《规划》指标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完善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反馈。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加强知识产权申请运行形势分析,加大知识产权统计数据提供力度,及时反馈统计监测数据,引导地方重视统计数据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地方统计工作能力,推动质量统计监测关口前移到地方。(战略规划司负责)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并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和政策举措,抓好工作落实,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成效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点击链接:httpss://www.cnipa.gov.cn/art/2023/3/29/art_75_18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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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3日
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
项目建设工作措施
为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保障作用,推进重点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三大改造”项目建设需求,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搭建平台、聚合资源、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和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项基金加大对“三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有效保障“三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力争实现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23年,全市“三大改造”项目贷款投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完成,实现首批项目投资目标。
二、支持对象
进入洛阳市年度“三大改造”企业名单、确有升级改造价值、自有资金不足且难以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可通过本措施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专项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获得资金支持。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银行间接融资作用,促进银企高效对接
摸清“三大改造”项目融资需求,通过向银行业机构集中发布、组织专场对接活动等方式,2023年3月底前落实首批51个“三大改造”项目意向合作银行,并推动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建立“三大改造”融资台账,持续跟进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满足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将服务“三大改造”融资情况纳入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调动扩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发挥风险补偿作用,扩大“成长贷”支持范围
根据“成长贷”运行情况,适时拨付2000万元充实信贷风险补充资金池。合作银行向“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库企业发放的贷款出现不良后,针对1年期信用贷款,资金池按照贷款本金损失额的30%予以补偿,贷款期限每增加1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5%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针对1年期抵押贷款,资金池按照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5%予以补偿,授信期限每增加1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1%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三大改造”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最高按照80%的比例为银行分担贷款损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三)用好政策工具,全力支持“三大改造”
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总行对金融机构上报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期限1年,可展期2次,利率为1.75%,助力相关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
责任单位: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发挥基金直接融资作用,设立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设立总规模40亿元的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其中:市财政引导出资2亿元分批逐步到位,剩余8亿元由国宏集团负责募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洛阳市十大产业体系构建要求的优质企业。基金采用“直投+子基金”的形式进行投资,直投以股权投资为主,子基金可通过股权投资、认购公司可转债、优先股、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设立子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
1.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增资形式,为拟实施“三大改造”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由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价值及改造项目资金需求确定投资金额,基金投资完成后持有公司相应股权份额,同股同权。
2.可转债投资。基金可通过认购公司可转债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支持。基金将结合项目资金需求、企业负债率等因素,确定债权放款额度,双方可协商确定未来3-5年后债权转换为股权的条件。在转股之前,企业按照债权协议定期向基金支付利息,分期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3.优先股。基金可通过认购公司优先股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结合企业资金需求,由基金与企业双方协商优先股发行额度、票面利率等要素,企业按照协议每年支付优先股股息,到期后按照赎回条款由公司购买赎回。
4.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可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同时根据企业资金诉求,由企业按期回购基金所持有的股份,并支付固定利率。
5.设立子基金。根据各县区对辖区内企业资金支持诉求,本基金可联合各县区设立子基金,本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份额最高可达50%。子基金可结合各县区资源禀赋与发展规划,投资符合各县区产业定位的优质项目。子基金中县区出资主体提供风险补偿,以吸引更多资金支持当地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保障作用,推进重点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洛阳市金融支持“三大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措施》包含目标要求、支持对象、主要措施三个部分。对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支持对象。进入洛阳市年度“三大改造”企业名单、确有升级改造价值、自有资金不足且难以获得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可通过本措施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专项基金,运用市场化手段获得资金支持。
(二)支持措施。一是促进银企高效对接。通过向银行业机构集中发布、组织专场对接活动等方式,建立“三大改造”融资台账,持续跟进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扩大“成长贷”支持范围。合作银行向投放1年期贷款发生不良的,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30%予以补偿,授信期限每增加一年,风险补偿比例按照5%递增,单笔补偿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是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总行对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60%对发放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期限1年,可展期2次,利率为1.75%。四是设立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设立总规模40亿元的洛阳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通过股权投资、认购公司可转债、优先股、设置回购方案的股权投资、设立子基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支持。
三、解读机构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 解读人:张魏 联系方式:63205611
为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代理行业秩序, 决定开展 2023年 洛阳市 商标代理机构 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机构
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二、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成功相关证明材料。
4、机构代理人情况。商标代理业务能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机构章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上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于2023年4月7日前将代理机构备案材料及附件2统一报送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1.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2.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统计表
联系人:常远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8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
联系电话:63196139
邮箱:lyzscqcjk@126.com 2023年3月27日
点击链接:https://amr.ly.gov.cn/article/2234?slug=zhgnwu_tongzhigong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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