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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豫科﹝2019﹞166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0371-86535337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工作邮箱:hnskjtptc@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18房间
附件: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2023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s://kjt.henan.gov.cn/2023/03-07/2702525.html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中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主要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情况
2022年度评估继续选取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27个省会城市,共计36个典型城市作为评估对象。以上一年数据为基础,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评估。
一是兼顾评估稳定性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新要求,优化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为保证评估工作的连贯性、持续性及可比性,2022年度指标体系整体上保持稳定。同时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新要求以及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新变化、新趋势和新问题,对个别指标进行优化完善。本次评估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构成。主要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二是构建多维度评估体系,不断丰富典型经验案例集。
评估数据主要来自5个方面,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填报,企业网上调查,实地调研及第三方穿行测试,公开统计数据,政府网站、媒体及权威机构获取数据资料。累计对3.4万多家中小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检索了40多万条信息,拨打电话和发送邮件300多次,对10个典型城市开展调研,与200多家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与地方有关政府部门、企业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深入座谈,了解参评城市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改善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取得的成效以及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对比分析近三年评估数据,突出参评城市环境改善趋势。通过对多渠道获取的数据信息及近三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综合计算、比较分析,认真研究了主要指标数据变化情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各地优化发展环境举措等,对相关指标改善较明显的城市重点解读,深入分析挖掘背后原因,更直观地体现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为参评城市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供借鉴参考。
四是结合中小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了解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成效。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各城市积极推动落实各项政策举措,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评估中通过企业座谈会及问卷调查,了解参评城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意愿,逐项分析相关助企纾困政策的知晓落实情况及企业满意度,并收集有关意见建议。
二、评估主要结论
(一)发展环境评估综合排名
总体来看,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整体保持稳定。综合得分排名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北京、杭州、厦门、宁波、长沙和青岛。各参评城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得分情况如下:
(二)参评城市发展环境基本特征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中小微企业数量逆势上涨。
各参评城市克服
(二)参评城市发展环境基本特征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中小微企业数量逆势上涨。
各参评城市克服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的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参评城市中小企业数量2248.1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1858.46万户)年均增长率达9.99%;新注册企业数量423.2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331.75万户)年均增长率达12.96%,其中32个城市新注册企业数量实现两年连续增长。
2. 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环境加快完善,城市间不平衡状况有所缓解。
各参评城市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投入力度,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持续践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营造更良好环境。近年来,大部分城市创新投入与成果产出出现明显增长,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评估显示,各城市研发投入强度均值由2019年的2.54%提升至2021年的2.71%,30个城市投入强度连续两年上升,其中武汉、哈尔滨、深圳、海口和成都提升较快,平均每年超过0.25个百分点。各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水平实现稳步提升,其中杭州、青岛、深圳、南京和成都位列前5,兰州、昆明、大连、贵阳和乌鲁木齐提升明显。
各城市创新成果加快涌现。其中,技术合同成交额均值由2019年的507.25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721.78亿元,年均增长率近20%,31个城市成交额实现连续增长;国内专利授权数量均值由2019年的3.86万件增加至2021年的5.86万件,年均增长率超过25%,34个城市授权量实现连续增长;商标注册数量均值由2019年8.94万件增加至2021年10.25万件,年均增长率达到7%。
各城市创新环境得分离散度为0.3334,城市间差距有所缩小,创新环境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缓解。杭州、天津、南京等城市整体表现与北京、上海等头部城市不断靠近,排名靠后的城市与领先城市的距离拉近。
3. 普惠金融供给持续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满意度有所提升。
各参评城市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更加广泛的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供给不断发力。据统计,2021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近25%,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20年下降近0.2个百分点;参评城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人民币贷款总余额比重均值为7.2%,增速均值为26.9%。政策性融资担保效应持续释放。据统计,参评城市担保额均值由2019年的62.73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83.8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61%,23个城市实现连续增长;担保费率均值由2019年的1.56%降至2021年的1.03%,31个城市费率持续下降。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缓解。问卷调查显示,对融资环境感到非常满意的企业达40.23%,感到满意的企业达42.89%,融资满意度总体比上一年有所提升。
4.优质企业培育步伐持续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显现出更强发展韧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中要求,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估显示,各参评城市加快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培育及服务举措等,坚定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参评城市已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2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由2020年度的905家增加至目前的4,572家,占全国总数量50.8%,年均增长率高达124.77%。其中,武汉、深圳、杭州、济南和长沙5个城市增长较明显,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90%。
疫情影响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显示出更强的发展韧性,通过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九成集中在制造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30%,增速高于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约11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超10%,比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高约4个百分点。对参评城市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47.20%的企业在未来一年有引进人才计划,67.74%的企业有创新研发计划,分别超出样本企业平均水平16和25个百分点。
5.支持政策宣传普及不断强化,助企纾困持续落地见效。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协同度高,切实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各参评城市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问卷调查显示,助企纾困政策宣传普及和落地实施效果较好。约八成企业表示知道有关政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和医保费缓缴等政策涉及面最广,近五成企业实际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地方“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政策含金量较高,近七成的企业已经获益;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满意度较高,已享受政策的企业中,约七成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实地调研中,不少中小微企业期盼能够保持政策连续性,为企业创造更多休养生息的空间和时间。
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营造环境加大支持成为政府工作重点。
评估显示,自2019年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各参评城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视程度。
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太原、呼和浩特、福州、海口和拉萨等5个城市新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35个城市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作用。一些城市持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如南昌市于2021年底正式成立市、各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财政支持方面,长沙、太原、乌鲁木齐、拉萨等4个城市在本级财政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预算中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合肥、厦门、长沙、贵阳、沈阳等13个城市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截至目前,所有参评城市均在本级财政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超半数参评城市设立基金。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参评城市共计拥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88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41家,已有33个参评城市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心。
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在全国落地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在全国评估工作的带动下,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湖南、四川、贵州、江西、广西、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7个省区市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面向本地区的评估工作,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体系正逐步形成。
(三)各项一级指标评估结果
1.市场环境评估结果
市场环境由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5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深圳、广州、南京、上海、杭州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宁波、厦门、武汉、青岛、福州。
2.法治环境评估结果
法治环境由权益救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3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深圳、南京、广州、厦门、上海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杭州、长沙、青岛、北京、天津。
3.融资环境评估结果
融资环境由贷款获得、信用与担保、创业投资、融资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上海、深圳、杭州、宁波、北京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广州、南京、厦门、长沙、西安。
4.创新环境评估结果
创新环境由创新载体、人力资源、创新投入、成果产出4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北京、杭州、天津、深圳、上海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西安、南京、武汉、广州、郑州。
5.政策环境评估结果
政策环境由组织领导、财政支持、服务促进、企业培育、政策落实5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上海、厦门、深圳、北京、广州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重庆、南京、长沙、合肥、杭州。
三、参评城市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圳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规范保证金管理等,确保中小微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武汉市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试点,给予企业及时修复信用的机会,切实打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大连市推出“审批无障碍、监管不干扰”集成创新,从减低门槛、缩减流程、节省成本等方面综合发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二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建立“12345”工作模式,通过“一个统筹机制”“双向线索排查”“三种落实手段”“四条投诉渠道”“五项法规制度”的工作模式,确保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合肥市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有效对接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调解法律效力。武汉市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用好法治绩效考核“指挥棒”,找准找实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主抓手。
三是构筑普惠金融生态。厦门市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实施“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投放,以政策撬动金融资本服务中小企业。广州市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通过“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上市辅导”全生命周期融资,助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提升。济南市推行金融辅导员制度,从金融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中选拔服务专员,实施不固定、交叉服务模式,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
四是完善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先使用后付费”“零门槛”使用科技成果,促进优质发明专利产业化落地提速。重庆市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依托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构建“总院+分院”“母基金+子基金”的中小企业育成体系。合肥市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共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银川市采用“政府+联盟+服务商+企业”模式,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
五是打造人才支撑体系。杭州市出台“人才生态37条”,围绕高峰人才引育、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四大工程和七大计划,积极打造人才高地。南宁市建立全国首个“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流程自转人才“一次不用跑”。天津市深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针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推出“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是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宁波市搭建“甬商产学研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资源推出“定制服务”,打通专精特新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链条。青岛市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通过“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高校院所行等对接活动,解决合作“中梗阻”问题,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天津市建立“专精特新板”,对入板企业提供分层服务,持续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工作力度。
七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深圳市成立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打造全市“群服务”和“云服务”工作架构。长春市强化顶层谋划,全力构建1个市级总群、9大行业群、17个属地群的“1+9+17”“三位一体”微信服务群矩阵,对中小企业提出问题做到“秒接”“秒应”。南京市建设“质量小站”,遵循占地小、投入少、作用大、就近就便原则,集成质量全要素资源对中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
八是强化惠企政策直通尽享。青岛市建设“青岛政策通”平台,实现“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打造便捷高效的政策兑现“直通车”。南京市搭建“宁企通”平台,实现惠企事项综合受理、精准推送,市区联动、协同审批,推动政策“直通、直达”和企业“直感、直享”。上海市探索打造“以数治税”优化服务企业新模式,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共用共治效能,确保各类税收优惠落实到位。
此外,评估中也发现,部分地区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促进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工作力度不足,企业成本负担依然较重,政务服务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能力偏弱,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和服务效果有待增强等。
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的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参评城市中小企业数量2248.1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1858.46万户)年均增长率达9.99%;新注册企业数量423.28万户,占全国总数的46.8%,较2019年底(331.75万户)年均增长率达12.96%,其中32个城市新注册企业数量实现两年连续增长。
2. 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环境加快完善,城市间不平衡状况有所缓解。
各参评城市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投入力度,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持续践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营造更良好环境。近年来,大部分城市创新投入与成果产出出现明显增长,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评估显示,各城市研发投入强度均值由2019年的2.54%提升至2021年的2.71%,30个城市投入强度连续两年上升,其中武汉、哈尔滨、深圳、海口和成都提升较快,平均每年超过0.25个百分点。各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水平实现稳步提升,其中杭州、青岛、深圳、南京和成都位列前5,兰州、昆明、大连、贵阳和乌鲁木齐提升明显。
各城市创新成果加快涌现。其中,技术合同成交额均值由2019年的507.25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721.78亿元,年均增长率近20%,31个城市成交额实现连续增长;国内专利授权数量均值由2019年的3.86万件增加至2021年的5.86万件,年均增长率超过25%,34个城市授权量实现连续增长;商标注册数量均值由2019年8.94万件增加至2021年10.25万件,年均增长率达到7%。
各城市创新环境得分离散度为0.3334,城市间差距有所缩小,创新环境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缓解。杭州、天津、南京等城市整体表现与北京、上海等头部城市不断靠近,排名靠后的城市与领先城市的距离拉近。
3. 普惠金融供给持续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满意度有所提升。
各参评城市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更加广泛的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供给不断发力。据统计,2021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近25%,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2020年下降近0.2个百分点;参评城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人民币贷款总余额比重均值为7.2%,增速均值为26.9%。政策性融资担保效应持续释放。据统计,参评城市担保额均值由2019年的62.73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83.8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61%,23个城市实现连续增长;担保费率均值由2019年的1.56%降至2021年的1.03%,31个城市费率持续下降。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缓解。问卷调查显示,对融资环境感到非常满意的企业达40.23%,感到满意的企业达42.89%,融资满意度总体比上一年有所提升。
4.优质企业培育步伐持续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显现出更强发展韧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的贺信中要求,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估显示,各参评城市加快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培育及服务举措等,坚定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参评城市已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2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由2020年度的905家增加至目前的4,572家,占全国总数量50.8%,年均增长率高达124.77%。其中,武汉、深圳、杭州、济南和长沙5个城市增长较明显,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90%。
疫情影响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显示出更强的发展韧性,通过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九成集中在制造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30%,增速高于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约11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超10%,比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高约4个百分点。对参评城市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47.20%的企业在未来一年有引进人才计划,67.74%的企业有创新研发计划,分别超出样本企业平均水平16和25个百分点。
5.支持政策宣传普及不断强化,助企纾困持续落地见效。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协同度高,切实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各参评城市积极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取得积极成效。
问卷调查显示,助企纾困政策宣传普及和落地实施效果较好。约八成企业表示知道有关政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和医保费缓缴等政策涉及面最广,近五成企业实际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地方“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政策含金量较高,近七成的企业已经获益;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满意度较高,已享受政策的企业中,约七成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实地调研中,不少中小微企业期盼能够保持政策连续性,为企业创造更多休养生息的空间和时间。
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受到高度重视,营造环境加大支持成为政府工作重点。
评估显示,自2019年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各参评城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重视程度。
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方面,太原、呼和浩特、福州、海口和拉萨等5个城市新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35个城市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作用。一些城市持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如南昌市于2021年底正式成立市、各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财政支持方面,长沙、太原、乌鲁木齐、拉萨等4个城市在本级财政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预算中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合肥、厦门、长沙、贵阳、沈阳等13个城市新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截至目前,所有参评城市均在本级财政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超半数参评城市设立基金。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参评城市共计拥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88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41家,已有33个参评城市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心。
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在全国落地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在全国评估工作的带动下,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湖南、四川、贵州、江西、广西、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7个省区市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面向本地区的评估工作,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体系正逐步形成。
(三)各项一级指标评估结果
1.市场环境评估结果
市场环境由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市场主体、公平竞争5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深圳、广州、南京、上海、杭州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宁波、厦门、武汉、青岛、福州。
2.法治环境评估结果
法治环境由权益救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3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深圳、南京、广州、厦门、上海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杭州、长沙、青岛、北京、天津。
3.融资环境评估结果
融资环境由贷款获得、信用与担保、创业投资、融资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上海、深圳、杭州、宁波、北京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广州、南京、厦门、长沙、西安。
4.创新环境评估结果
创新环境由创新载体、人力资源、创新投入、成果产出4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北京、杭州、天津、深圳、上海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西安、南京、武汉、广州、郑州。
5.政策环境评估结果
政策环境由组织领导、财政支持、服务促进、企业培育、政策落实5个二级指标构成。评估显示,上海、厦门、深圳、北京、广州得分居前5位,排名6-10的城市分别为重庆、南京、长沙、合肥、杭州。
三、参评城市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圳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规范保证金管理等,确保中小微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武汉市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试点,给予企业及时修复信用的机会,切实打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大连市推出“审批无障碍、监管不干扰”集成创新,从减低门槛、缩减流程、节省成本等方面综合发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二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建立“12345”工作模式,通过“一个统筹机制”“双向线索排查”“三种落实手段”“四条投诉渠道”“五项法规制度”的工作模式,确保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合肥市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有效对接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维权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调解法律效力。武汉市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用好法治绩效考核“指挥棒”,找准找实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主抓手。
三是构筑普惠金融生态。厦门市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实施“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投放,以政策撬动金融资本服务中小企业。广州市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通过“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上市辅导”全生命周期融资,助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提升。济南市推行金融辅导员制度,从金融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中选拔服务专员,实施不固定、交叉服务模式,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
四是完善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先使用后付费”“零门槛”使用科技成果,促进优质发明专利产业化落地提速。重庆市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依托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构建“总院+分院”“母基金+子基金”的中小企业育成体系。合肥市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共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银川市采用“政府+联盟+服务商+企业”模式,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
五是打造人才支撑体系。杭州市出台“人才生态37条”,围绕高峰人才引育、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四大工程和七大计划,积极打造人才高地。南宁市建立全国首个“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流程自转人才“一次不用跑”。天津市深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针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推出“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是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宁波市搭建“甬商产学研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资源推出“定制服务”,打通专精特新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链条。青岛市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通过“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高校院所行等对接活动,解决合作“中梗阻”问题,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天津市建立“专精特新板”,对入板企业提供分层服务,持续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工作力度。
七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深圳市成立市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打造全市“群服务”和“云服务”工作架构。长春市强化顶层谋划,全力构建1个市级总群、9大行业群、17个属地群的“1+9+17”“三位一体”微信服务群矩阵,对中小企业提出问题做到“秒接”“秒应”。南京市建设“质量小站”,遵循占地小、投入少、作用大、就近就便原则,集成质量全要素资源对中小微企业“一站式”服务。
八是强化惠企政策直通尽享。青岛市建设“青岛政策通”平台,实现“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打造便捷高效的政策兑现“直通车”。南京市搭建“宁企通”平台,实现惠企事项综合受理、精准推送,市区联动、协同审批,推动政策“直通、直达”和企业“直感、直享”。上海市探索打造“以数治税”优化服务企业新模式,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共用共治效能,确保各类税收优惠落实到位。
此外,评估中也发现,部分地区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促进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工作力度不足,企业成本负担依然较重,政务服务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能力偏弱,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和服务效果有待增强等。
国知办函保字〔2023〕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根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将北京国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国创鼎诚知识产权应用技术研究院、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四家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纳入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政策引导,支持积极贯彻知识产权鉴定相关标准的机构依法有序开展知识产权鉴定,对相关机构建设加强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培育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s://www.cnipa.gov.cn/art/2023/3/7/art_75_182581.html
商标字体改变后要重新申请吗?这是企业商标logo常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但也是困惑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仅仅改变了字体对商标有什么影响呢?
一、商标字体改变,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易引起纠纷,且不利于商标权利的保护,建议对改变后的新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这意味着商标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内,改变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改变后的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法律责任。
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字体,不可以随意改变,并加注®标识。很多注册商标权利人为了商标更为美观、具有特别性,会对字体进行改变,如将注册印刷体文字改为其他具有美感的字体,或者对注册商标字体进行艺术创作。
在此,提醒各位注册商标权利人,改变字体的商标是一个新的商标,建议对改变字体的新商标申请注册为新商标。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一是可以避免冒充商标而带来的行政处罚及民事侵权风险。
二、例外情况下,对商标字体的改变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属于自行改变,可自行选择是否对改变后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
有些情况下,对商标字体的改变并非对字体构成实质性的改变,这种变化是微乎其微的,如注册商标时的字体与实际使用中的商标字体为手写体与打印体。法律是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故而不会作假冒注册商标处理。但还是建议商标权利人仔细斟酌,对改变字体后的商标申请注册。
三、注意谨防撤三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此提醒商标权利人,改变字体后的商标注册后与之前的注册商标构成了不同的两个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注意对改变前后的两个商标进行使用,防止面临撤三风险。
四、字体改变后的新商标不注册仅使用,商标法不予保护。
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制度,也即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仅使用而未注册的商标,除非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否则不受商标法保护。但成为驰名商标的条件较严苛、认定程序也极为复杂。所以,建议商标权人对字体改变后的商标予以注册。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事由包括:
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权利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商标所有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所有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欺骗消费者的。
存在以上行为的通通撤销、撤销……就这么任性,而其中改变商标就包括改变商标的字体,所以说千万不可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如要改变,一定要记得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商标。
(文源:商标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惠企纾困工作,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宏网(河南)互联网科技集团对全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现公开进行问卷调查及意见建议的征集。
河南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落实情况问卷调查
河南省惠企纾困意见建议直通车
按照《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豫科〔2023〕7号)要求,经推荐申报、调研论证、办公会审核,决定命名郑州高新区等10家科技园区为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期3年。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371-86231502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22房间
2023年3月6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要求,为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现就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对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申报。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s://green.miit.gov.cn)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加强动态监管。请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已公告企业(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有关要求。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将申报通知传达到附件中企业,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材料,通过平台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金东浩 李磊63936089
邮 箱:cyzcyjnk@lysgxj.com
2023年3月3日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紧紧依靠创新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作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基础研究经费五年增长1倍。改革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动力。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从50%、75%提高至100%,并阶段性扩大到所有适用行业,各类支持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度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创设支持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引导创业投资等发展。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大批创新企业脱颖而出。
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增加到14.5亿户。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力促进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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