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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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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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散和化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相关要求,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会同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共同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保险补贴”业务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安阳锻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参保时间不符合本次补贴要求。河南鑫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符合本次补贴要求,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30%,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补贴,共计补贴33.9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561697
监督电话:0371-65951631
电子邮箱:hnkjjr@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212室
邮 编:450008
2023年4月4日
为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省内高校院所、企业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依据《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豫政〔2019〕8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97号)的要求,经专家审核,拟对相关单位实施后补助。
现将拟后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371-86230355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2023年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落实《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制造强省办〔2022〕33号)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加快发展,持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聚焦卫星及应用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技术创新,建设基础设施,构建生态体系,推进行业应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河南打造成为全国卫星及应用产业高地,为建设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卫星及应用产业创新平台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5家以上省级研发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施10个以上地面基础设施项目,完成4颗卫星发射任务,打造10个以上卫星应用场景,相关产业规模力争突破2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1. 搭建创新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卫星领域企业探索建立合作平台与机制,开展联合研发,拓展创新应用。发挥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智慧中原地理信息技术和北斗导航应用技术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作用,在科研项目立项、成果奖励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嵩山实验室、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省地质研究院搭建科研平台,建设多模态网络环境大科学装置,搭建导航定位增强技术基础平台、高精度数字城市智能感知探测科研基础平台、地球空间信息技术领域科研基础设施、河南省地质局大数据平台和中原城市群地质大数据创新应用基础平台。支持省遥感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北斗高分遥感地质应用创新中心建设、遥感与北斗应用重点实验室开展应用研究,深化北斗导航和高分遥感卫星数据应用。高水平主办2023年中国北斗应用大会,持续深化与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业务合作,推动组建河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地质研究院、地质局、省科协、嵩山实验室,有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攻关关键技术。围绕卫星通信、导航、遥感及应用启动一批科研项目,以项目为抓手、以需求为导向寻求技术突破。启动实施巨型卫星星座网络化测控通信项目,加强星群任务智能规划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星地测控通信链路典型应用示范。支持将天基全光网络拓扑、星间全光数据交换链路、星间/星地接入策略、星间/星地微波控制及测控数传链路等方向的关键技术纳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围绕低轨卫星导航、云端卫星导航增强等关键技术,实施高精度低轨卫星导航增强关键技术体系化构建科研项目,力争实现技术突破。建立全省航空航天多源遥感数据统筹机制,开展遥感解译样本库建设、AI遥感智能解译、合成孔径干涉雷达和激光雷达技术应用、高光谱遥感应用等研究。(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地质局、嵩山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人才队伍。依托实施“中原英才计划”,加强卫星及应用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汇聚顶尖专家组建一流科研团队,落实人才使用管理配套政策,着力为科研人员减负增能。引导省内高校增设卫星及应用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高技能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4. 建设导航定位服务设施。完成河南省基准站和数据中心的北斗三代升级改造;推动高程基准体系建设,融合河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实现全省高程基准统一;推动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建设,开通运行河南省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分中心豫北分中心。(省委军民融合办、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设高分遥感服务设施。推动中原一号和鹤壁一、二、三号卫星发射工作顺利开展,论证推进星云星座项目建设。推进河南一号卫星遥感综合服务云平台、河南省地质遥感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济源市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建设,推动遥感卫星应用豫北分中心落户安阳市,完善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推进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河南数据与应用中心气象分中心、信阳分中心建设,支持鹤壁市申报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河南数据与应用中心分中心。(省委军民融合办、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地质局、气象局,有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6. 引育壮大企业。瞄准业内领军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合作,推进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三院、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微联星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链卫星互联网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洽谈,推动郑州航天枢纽港、地月电磁空间多模态观测系统、星云星座、混合遥感星座、平顶山卫星互联网区域数据中心、Ka频段多波束相控阵天线等项目合作共建。加强河南省创新型企业培育,论证组建河南卫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善卫星及应用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构建量质齐升中小企业入库机制。(省委军民融合办、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有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打造产业载体。围绕“2+N”体系建设,聚力建设郑州市和鹤壁市全链条卫星产业集群,鼓励各省辖市打造一批卫星应用示范区和产业配套基地。支持郑州市建设高新区北斗产业孵化园,打造航空港区北斗+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金水区地理信息导航产业,做大郑州市北斗产业集群。支持鹤壁市推进空间地理信息与5G融合应用试验区建设,促进测绘地理信息+5G深度融合应用开发,培育壮大鹤壁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谋划河南省卫星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安阳市地理信息产业园、商丘市北航星空创新园和驻马店市中兴新业港智慧产业园建设,支持洛阳市光电子器件和半导体材料等卫星配套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点行业特色应用
8. 加强卫星通信应用。加强卫星通信特别是高通量卫星设备的配备使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立体式全覆盖;推动警用卫星通信系统建设,提升警用卫星通信系统保障能力。(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深化卫星导航服务。拓展北斗+5G地质灾害监测平台应用覆盖面,加强北斗+5G无人驾驶拖拉机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推广地质领域基于连续运行参考站平台的卫星导航高精度应用示范项目。提高重点运营车辆北斗卫星装置安装率,加快郑州快速公交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建设,推进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在公共交通领域应用。(省委军民融合办、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地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卫星遥感应用。推进河南一号卫星应用,构建遥感智能分析与应用平台,拓展在自然资源动态监测监管、耕地保护、矿山开采与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用途管制、执法监督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研发智能农情大数据数字孪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智能监测监管。开展河南省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一体化平台、卫星遥感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和实时大气监测系统研发,打造河南特色卫星遥感气象应用服务示范品牌。利用高分辨率立体遥感卫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实施实景三维河南、河南沿黄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分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建立新型立体勘查技术体系,创新遥感地质理论和遥感找矿技术,开展智能填图系统重点研发;拓展空天地一体化环境信息监控系统在秸秆禁烧、水源地保护、农村黑臭水体监管、裸露地块监测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推动河南黄河业务与卫星应用深度融合,搭建河南沿黄河道工程三维地形场景。支持鹤壁市基于“卫星遥感+”示范应用工程,深化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应用,支持安阳市开展数字孪生平台和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省委军民融合办、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气象局、地质局、地质研究院、农业科学院、河南黄河河务局,有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指导服务,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供需对接,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深化合作。有效发挥财政引导基金作用,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推动把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大部署,围绕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过程中的最新进展、落实举措和热点问题及时开展宣传解读,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
(三)按照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定位和战略部署,围绕《规划》中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等重点工作,持续宣传报道《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贯彻落实情况,全面展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工作成效。
(四)结合改革开放45周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等主题,全面系统回顾总结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十年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全景展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五)宣传知识产权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展现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积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举办宣传周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总结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3年4月3日
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为:
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
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为加快提升我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159号)文件,经县(市、区)申报、省科技厅评审论证等程序,拟支持91个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4月3日—4月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
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
农业农村处:0371-65952818
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洛阳市上榜名单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洛阳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洛市监文〔2023〕1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奖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人:常远 联系电话:63196139
附件:洛阳市第一批专利转化拟奖补项目名单
2023年3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2号)文件规定,我省2023年第二批2836家拟入库企业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同步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经异议核实处理,共有13家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1家企业信息填报有误自行申请退回。最终,共有郑州市弘毅机械有限公司在内的2822家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3年3月30日
点击链接:httpss://kjt.henan.gov.cn/2023/03-30/2716542.html,即可查看并下载附件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2号)文件规定,为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现将河南省2023年第三批4456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表述清晰,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 0371-6599010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371-6165369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213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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